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7

137.“甚至在我忠

137.“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日子”表示在所有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被仇恨时的时间和状态。这从“日子”、“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时间和状态(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3,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10656节),因此在那日子表示在那时间和状态;“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是指那些公开承认主之神性人身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被杀”是指被仇恨。“被杀”之所以指被仇恨,是因为仇恨的人不断在努力杀戮;他只思想并渴望杀戮,而且如果法律不阻止他,他就会杀戮。这一点隐藏在仇恨中;因此,那些仇恨邻舍的人当在来世被除去外在约束时,就不断呼出谋杀;我已经通过大量经历知道了这一点。

“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承认主之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因为那时,有一个安提帕人因此被杀;故“安提帕”就表示所有因此被仇恨的人;正如躺在财主门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的“拉撒路”表示所有因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而被主所爱的人(参看AE 118节)。主爱一个叫拉散路的人,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11:3, 5, 36),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章),因此,主称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以此表示出于属灵情感而渴望真理的人为“拉撒路”,如前所示(AE 118节)。正如“拉撒路”因此而得名,“安提帕”也如此得名,因为他为了主的名,也就是为了承认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一名殉道者。

所有在想主之人身的同时不想主之神性的人都仇恨像他这样的人,这一点无法从他们在世时的行为得知,但从他们在来世的行为可以得知;在来世,他们对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燃烧着如此的仇恨,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他们最急切的渴望莫过于谋杀他们。原因在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反对主,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支持主;那些属于教会,却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之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他们正是从地狱拥有如此的仇恨。他们经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作恶,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

主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因此,祂是天地之神;同样:

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及:

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并且:

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听见过祂的声音,惟有在祂怀里,并与祂为一的主。(约翰福音1:18; 5: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一听到这些真理,他们就转身离去,因为他们无法否认它们;但他们感到恼火,甚至向所有公开承认主的人呼出谋杀,因为仇恨已经扎根在他们里面,如刚才所述(参看AE 114节)。

在几处经文中,主已经预言,这些人将仇恨所有如此承认主的人,如在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24:9–10)

约翰福音:

耶稣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它已经恨我了。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约翰福音15:18–25)

此处,还可参看前面从圣言引用的经文(AE 122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你们中间被杀的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

 

 


白马 #8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白马 #14

十、主就是圣言W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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